一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
承办过程为: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、任职资格申报审查、任职资格评审、下发任职资格文件、办理任职资格证书。
(一)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(8月)
⒈申报材料
①编制文件;②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;③专业技术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及变动情况汇总表;④工资基金管理手册;⑤事业单位填报《结构比例审核表》。⑥本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库(电子版)。
⒉办事程序
①申报程序
事业单位申报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。
②服务程序
职称处主办人员受理材料并初审空岗数、职称处长审核并提交主管领导参加的业务会研究确定、确定后将事业单位空岗数批转主管部门。
(二)任职资格申报审查(9月-10月底;盲人按摩高级为年初2-4月,审计高级5月初报考业务7、8月审报材料9月评审)
⒈申报材料
①省人事厅印制的《评审表》;
②通过《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》规范打印出的《评审简表》;
③破格、单列人员个人业务自传;
④申报人员《资格证书》、《聘任证书》原件;
⑤申报人员最高学历及有效学历证书原件;
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(不少于申报年限的要求);
⑦申报人员符合外语考试政策要求的有效证件(不包括无外语要求系列人员);
⑧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;
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、论著原件。
⒉服务时限
中级随到随审查,高级统一收齐后按省规定时间上报。
⒊办事程序
①申报程序
个人申报,用人单位按照豫人职[1997]11号文件之规定推荐参评人员,写出综合推荐材料,并在《评审表》和《评审简表》相关栏目签署意见,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呈报。
以县(市)、区或业务主管部门(人事代理人员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承办)为单位,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审检汇总后,报市人事局职称管理处。
②服务程序
高级职务:职称处主办人员受理材料并初审、职称处长审核并提出意见、主管局长审批、上报省人事厅审查批转、交相应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。
中级职务:职称处主办人员受理材料并审查批转、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。
说明:中级破格申报由处长审批后转中评会评审,高级破格申报由主管局长审批后报省人事厅批转高评会评审。
(三)任职资格评审(10月底--11月底)
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程序:组建中评会、主管部门接收经过市人事局批转的评审材料、召集评委、学习有关政策规定、分专业组评议推荐、召开评委会评审、评委会将评审结果报市人事局职称处。
(四)下发任职资格文件(中级12月25日—12月30日行文,高级第二年的1月—2月行文)
⒈高级任职资格文件下发程序
省高评会将评审结果反馈我市、在基层单位公示评审结果(即实行“异议期”制度)、对有“异议”的人员进行查实并将结果报省人事厅、省人事厅下发确认高级人员名单文件、转发省人事厅文件。
⒉中级任职资格文件下发程序
职称处将评审结果反馈到主管部门、在基层单位公示评审结果(即实行“异议期”制度)、对有“异议”的人员进行查实、下发确认中级人员名单文件。
(五)办理任职资格证书(评审类中级2月—3月底,高级3月-4月,卫生中、初级12月,二级建造师4月-5月底)
⒈申报材料
评审获得资格:个人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;
考试获得资格:个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。
⒉服务时限
中级评审类随到随办,高级评审及考试获得资格类报省办理。
⒊办事程序
①申报程序
中级评审:用人单位收取个人照片报主管部门、主管部门打印证书、报职称处验印。
高级评审及考试获得资格:用人单位收取个人照片和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、主管部门报职称处、职称处统一打印证书、报省验印。
②服务程序
高级职务:打印证书、到省人事厅验印办证、通知主管部门领取证书。
中级职务:主管部门到职称处审核验印。
二、资格考试
承办过程为: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务管理、下发任职资格文件、办理证书。
卫生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(12月-次年1月)
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审查(1月)
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(1月)
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查(4月)
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审查(4月-5月)
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审查(6月)
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审查(6月)
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审查(6月)
执业药师资格审查(5-6月)
房地产估价师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审查(7月)
三、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(全年)
(一)申报材料
⒈《初聘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》一式两份;
⒉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会计专业还需提交会计证)、身份证原件(原件核对后退回);
⒊拟初聘任职务资格证书;
⒋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;
⒌毕业生(派遣)报到证。
初级由县(市)区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办理。
服务时限:随到随办。
(二)办事程序
⒈申报程序
个人申请并填写所需申报材料、单位考核小组考核、单位行政领导审核、主管部门审核
⒉服务程序
职称处主办人员审验、职称处长审批、通知单位领取材料。
四、调入及军队转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审验换发(除9-11月)
(一)确认对象
根据国家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聘任制的原则,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哪里评审,哪里有效。专业技术人员从外地调动工作后,应按调入地区的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条件,重新考核,确认资格。因此,凡从外省调入我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,或从郑州市外调入的中、初级专业技术人员(包括从中央部委直属单位及军队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),调入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,调入后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,均须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审验换证。
(二)确认方法
按同类人员的评审条件衡量。
⒈申报材料
①中级填写《调转入郑人员换发资格证书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高级填写《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》一式三份;
②调入人员原《评审表》、原资格证;
③调入有关手续;
④人事档案;
⑤高、中级资格确认后,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(贴于相片页)。
服务时限:中级5个工作日,高级报省批准。
⒉办事程序
①申报程序
个人申请并填写所需申报材料、单位行政领导同意、主管部门审核。
②服务程序
高级:职称处主办人员审验并编号打印证书同时通知主管部门输入微机、职称处长审核、到省人事厅审批验印、通知单位领取证书。
中级:职称处主办人员审验、职称处长审批、通知单位领取。
五、事业单位聘任
(一)申报材料
⒈调入聘任
①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》一式两份;
②资格证书;
③行政介绍信;
④人事档案。
⒉考取资格聘任
①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》一式两份;
②资格证书;
③《合格人员登记表》;
④近四年年度考核;
⑤单位公示报告;
⑥毕业证;
⑦外语合格证。
(二)服务时限
随到随办。
(三)办事程序
⒈申报程序
个人申请并填写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》,单位行政领导同意、主管部门审核。
⒉服务程序
主办人审核报处长审批。
六、遗失、损坏资格证书申请更换、补发(1-6月底)
(一)补办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
⒈申报材料
本人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。原始《评审表》
⒉服务时限
随到随办
⒊办事程序
①申报程序:在工作日内,个人或单位可随时到市人事局职称处办理。
②服务程序:职称处主办人员审验并打印证书、职称处长审批。
(二)补办高级(考试取得中、初级卫生等)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
⒈申报材料
①评审类: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》一份。
考取类: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》一份,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证明材料。
②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或《评审表》。
③评审类:本人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;
考取类: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。
⒉服务时限
报省办理。
⒊办事程序
①申报程序
在工作日内,个人或单位将材料报市人事局职称处。
②服务程序
职称处主办人员审验并打印证书、职称处长审批、到省人事厅验印、通知领取证书。
